声明人:郑华芳
在一次发资料时被非法抓捕。八个月下来,写了不该写的东西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/1795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