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国东
我以前在分局洗脑班、派出所、监狱写的、说的对师、对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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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/1795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