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海辉
于2004年,在洗脑班被迫写下的“悔过书、保证书、决裂书、揭批书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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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/1795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