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文清 2006年12月27日上午我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遭人举报,被非法劳教1年零3个月,于2007年2月6日,被非法押送到女子劳教所强制劳教。期间,受到封闭式洗脑迫害,恶警叫吸毒人员来包夹,一天24小时看着,一天大、小便只能解三次,晚上12点才准睡觉,早上5点半起床洗漱。每天上午强迫背监规,下午读有关诬陷法轮功的书,在思想上强行洗脑,不写“保证书”的继续“严管”,恶警唆使包夹人员行恶,对不服从、不配合的法轮功学员任意拳打、脚踢,用各种肮脏的话骂老师、骂大法。一个多月的强迫洗脑后,我被迫写了“三书”。后来被强制做奴役,早上8点做到晚上11点才准睡觉,没完成的就加教、加时间。2008年2月24日回到家,为了得到“低保”补助,我又违心的向民政所写了“两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做、所说的一切对师、对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师父,相信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2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