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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彩英 在女子监狱里写了“四书”。在邪恶疯狂的迫害下,白天在“屠宰场”跑,暴晒,晚上反绑着双手,捆着双腿坐在冰凉的水泥地上,不让睡觉,只要稍一闭眼,刑事犯就拿着四棱的小木棍子、竹板子、大竹竿子、矿泉水瓶子打嘴巴子,打脑袋。2002年,曾毁了大法书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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