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海玲
因自己正念不足,碍于情面,在派出所及厂长的逼迫恐吓下,填写了“排查表”,上了黑名单,现在我正式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好好学法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/179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