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广莲
99年7.20后,在邪党的残酷逼迫下,写过“悔过书”,并让女儿、女婿把大法书烧了,还交给邪党一本大法书、一张师父的法像。现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今后,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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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/179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