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惠珍、包琼芬
我在7.20大法被迫害后,被单位强迫交了三本大法书,单位还私自不准本人知道的情况下写了“保证书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相信大法好,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/179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