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隋桂荣
在4月27日至5月12日,被邪恶绑架。在公安局、看守所顺从了,签了字,按了掌印。郑重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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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/179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