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安晓华
在我被非法抓期间,由于怕心,写了“以后不发传单等的保证”,并配合了邪恶的办案手续。声明: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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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/179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