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学娟
在九九年七二零以后,在恶党的强迫下,邪党给我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由于怕心,默认了,声明作废。我相信师父,相信大法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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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/179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