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二廷
2002年,由于怕心,被迫签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在这里我郑重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努力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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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/179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