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文
2001年受邪党的迫害时,在看守所,违心的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现在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走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2/17953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