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国卿
我于去年四月初被六一零街道办非法绑架洗脑,曾写过“三书”、多份“思想认识”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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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3/179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