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月英
九九年七二零后,在邪恶迫害下,在家庭压力下,自己不坚定,把大法书交了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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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3/179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