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金玲、李淑贵
以前写过“不炼”的“保证书”,按手印或口头“保证”等,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3/17961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