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祥
法轮大法是正法,自己所说、所做的有对师、对法不敬的话或不符合真、善、忍言行的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坚决修炼法轮大法紧随师,精進实修不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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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4/179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