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淑琼、宋朝琼
我们在2001年,被邪恶非法关在监狱中迫害,在邪恶高压下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,修炼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4/179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