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昌惠
我在被迫害期间,曾经做过决对不该做的事,助纣为虐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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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4/179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