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珍
二零零七年被邪恶绑架。在情的带动下,在家属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。特此声明: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救度更多的众生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4/179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