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振玉
我在被非法劳教后,配合邪恶签了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从新修炼法轮大法,按师父的要求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4/179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