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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魏国萍 我一九九七年得法。得法前,身弱多病,身体各个部份都不听自己的使唤,和废人差不了多少。在求生不能、求死不得的时候,我有幸遇到了法轮大法,身心受益。一九九九年7.20后,在去北京途中,被恶警非法扣留在车站,后转到派出所,被非法扣留六个多月之久。当时被迫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。出来后不久,又被绑架回看守所,在出来前别人替我又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在此声明:以前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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