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衣翠屏
在九九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后不久,街道办逼我签字,我就签名了。在此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5/1797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