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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美琴 我在1999年9月9日早上公开炼功被派出所抓去,在深夜11点20分被逼迫下,写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我在2000年3月份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公安抓回监视居住期间,在保安公司、家人逼迫下,由于自己学法认识不深,有执著心,抄写别人的“悔过书”,家人写的”保证”,单位领导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我本人是不承认的。今后我要坚修大法心不动,加倍弥补,修炼到底,跟师回家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3/23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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