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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何真秀

    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午,我在外做大法之事时被恶徒举报,被抓到派出所。因我不认识字,也不会写字,邪恶代写了什么我也不知道,但我没有否定,还照了象、按了手印,并由儿子给邪恶写了“保证书”。我认识到错了,我没有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和邪恶的迫害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6/17977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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