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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奎琴 我于2000年2月4日被非法抓到派出所。第2天晚上又非法押送到一所一个月,其间恶警说“如果不炼,就放你出去”,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。2008年5月初,街道与恶警逼我违心的又写了“保证”。声明:以前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0年6月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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