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史艳芳
由于学法懈怠,不精進,做过背离大法的行为,因为怕心,把大法的书给埋了,到了现在才找到,非常后悔,我错了,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,声明:上述行为作废。今后要坚修大法到底!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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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7/17985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