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天中
我家属在政府和派出所写的“悔过书”等一些东西上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强讲真相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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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8/1798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