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万明 本人于1999年10月15日,因看《转法轮》被人告密,邪恶之徒把我带到公安局强行要我写“保证”,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认识不足,向邪恶妥协了,写了“保证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此“保证”作废。以后以实际行动,多学法炼功,向世人讲清真相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的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23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3/23114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