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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玉珍、陈安和、潘秀英 由于学法不深,对大法认识不够,我们有时将没发出去的《明慧周刊》烧了,或夹在报纸中卖了。通过与其他大法弟子切磋,我们发现这样的做法很不对。现在我们认清了自己的错误,特此声明:以上行为作废。以后再也不做这种事了,一定要维护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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