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金桂
由于我学法不深,悟性差,所以将过去的《明慧周刊》全部烧掉。这是我对大法和师尊不敬的表现,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决改正,多学法,精進实修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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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9/1798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