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丙川 在2002年期间,单位逼迫所有职工写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,我当时没签,别人代签了,我没有阻止。声明:当初别人代签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5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