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牟桂春
2008年5月26日,派出所借“奥运”之名到我家,非法抄走师父的法像和《转法轮》。还写了材料让我签字,我签了字。声明:我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0/1800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