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淑杰
在被非法迫害时写了“不在单位看大法书,不在单位讲真相的保证”。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0/1800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