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金鹏
在高压迫害中,违心的写下了“悔过书、保证书、揭批书”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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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0/1800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