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晓艳
99年7月迫害开始时我被当地片警召至警局。在他们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在此严正声明:以前签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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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0/18000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