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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晓娜、银桂荣 2008年4月23日,市公安系统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大搜捕。我去同修家,被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。半小时后,我的母亲到同修家来找我,被警察绑架到国保大队,国保大队队长对我母亲说:“到你家看看。”我的母亲便带国保大队的恶人来到我家,它们开始非法抄家,抄走一个mp3。我母亲就被骗到国保大队,我被非法带到国保大队。4月24日,我和我的母亲都被非法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。5天后,我的母亲被家人花巨款要回。5月27日下午,我被非法提审。我哥被它们利用来劝我写“保证书”办“所外执行”(家中花巨款)。我被迫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,并签字、按手印。我和母亲声明:我们的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6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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