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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陆伟栋 2004年11月外出讲大法真相时被邪恶非法抓捕。此后2005年10月至 2008年5月在监狱多次遭受殴打、“坐刑”(逼迫每天不让动的坐16-17cm小凳或两头带圆盘的金属漆包线塑料轴芯13-14小时)、不让睡觉(由2-3名犯人24小时轮流用各种方式折磨、踢、打或用红花油滴入眼内等)、电棍电击等等邪恶的无人性的迫害,以此逼迫我写“认罪书”等所谓的“四书”以及其它一些罪恶的书面材料。我被迫写下了这些罪恶的东西。在此严正声明:在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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