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林锦莲
我于2000年10月被邪恶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一年,在被迫害的过程中写过“悔过书”,写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材料,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按照师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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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2/1801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