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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袁学芬 我于98年喜得大法,得法后身心大变,曾去北京护法,被邪恶迫害,都未放弃对大法修炼的心,由于对人执著不放,这期间,先后所写所说的所谓“保证”,今宣布作废。从此后,我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3/231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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