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丹云
在读初二的时候,我在一次课内作业里,叫同桌代笔写了对大法不敬、诬蔑大法的词句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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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2/1801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