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洪梅
我于2007年5月13日——19日被派出所非法绑架。在这期间我的儿子对邪恶所写、所说的对大法,对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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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2/1801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