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真
我在劳教所时,在中共的迫害下谤师、谤法的所作所为一律作废。走好以后的修炼路,我真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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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2/1801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