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朝珊
因自己学法不深,法理不明,大约在二零零二年左右,烧了师父的《大圆满法》一书,自己感到对不起师父,现特此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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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2/1801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