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明
7.20刚开始,单位及家人不准我修炼,又不准与同修接触,我答应了邪恶的要求。现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6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2/1801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