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惠珍
九九年7.20以后,恶警多次来我家干扰,我说过、写过“保证不炼了”。做了很大的错事。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,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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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2/1801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