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予湘 我是1996年3月份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,身心都得到健康。后来在高压下,违心地写了保证书,包括家人代笔的、说的,所有不该说的话,特此声明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13/23114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