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晓霞
九九年四月二十五号之后,单位强迫我写“保证书”。由于当时我受邪党的逼迫和单位领导的监督,违心的写下了“保证书”,并在血旗上签字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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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3/1801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