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永贵
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开始迫害大法时,我去省政府上访,后被带回当地。在恶警的胁迫下,我理智不清的写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保证”作废。我要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做师父的真修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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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6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3/1801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