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田维忠
在一九九九年我把几本大法书烧了。这是我自己的罪过,今后痛改前非,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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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5月16日/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6/13/180167.html